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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jié) 茅谷斯的經(jīng)濟文化
茅谷斯的狩獵文化
茅谷斯的持有者土家族人所處的武陵山區(qū)是草深林茂、高山阻隔,在茅谷斯時代必須選擇采集漁獵經(jīng)濟型的生產方式,后來艱難地發(fā)展到刀耕火種的粗放型農耕生產方式。茅谷斯所表現(xiàn)的經(jīng)濟文化類型主要功能是采集漁獵經(jīng)濟文化類型,刀耕火種的農耕文化也有所表現(xiàn),但未占主導地位。在茅谷斯的場次表演中“實姐(打獵)”和“捉魚”占了整個茅谷斯表演的很大比例,也就是說茅谷斯對漁獵采集型十分看重。20世紀60年代人類學家對采集狩獵經(jīng)濟文化類型作了高度的評價,確認狩獵是人類進化的核心,1966年在芝加哥大學舉行的“人”、“狩獵者”的會議是關于狩獵在人類進化中的作用,并認為是一種人類學思想發(fā)展的里程碑。這次會議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會議肯定了史前記錄中積累的石器和動物骨骼的存在形式是肉食的明顯依據(jù)。正如哈佛大學的格林,艾薩克所表明的那樣,這一證據(jù)意味著在整個更新中是不斷沿著一條石頭和骨頭的蹤跡前進,把這些積累的石制品和動物遺存當成是化石的“家庭遺址”,換句話說我們的祖先是被認為曾經(jīng)像現(xiàn)代狩獵——采集者一樣生活,但是形式上更為原始。
茅谷斯的生活文化
有了人類就有了生活,生活就離不開飲食,茅谷斯的飲食文化也有其自身的特點。
首先,飲食的種類。在茅谷斯的表演中,曾經(jīng)有吃棕樹籽籽的說法,當然現(xiàn)代人是不會吃棕樹籽籽的,到底棕樹籽籽能不能吃,誰也沒有實踐過。但茅谷斯吃棕樹籽籽不一定是實指,也可能是對整個野果的代稱,也就是說茅谷斯時代是以吃野果為主的。另外,茅谷斯也吃肉,茅谷斯的“趕肉(打獵)”的目的就是為了吃肉。從演茅谷斯給八部大王的敬奉的供品來看,其中就有野雞肉、麂子肉野肉、白面肉(果子貍)、曾皮及一些飛禽之羽毛,并還明顯地說八部大王是喜歡吃生的。這里向人們透露了一個信息,那就是說明在茅谷斯時代的人都是吃生肉。這與格林·艾薩克1977年到肯尼亞北部的特卡納糊以東大約24公里的卡拉里懸崖上所發(fā)現(xiàn)的50號古代屠宰跡象相吻合,這更證明茅谷斯飲食文化發(fā)展學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茅谷斯的第三種食品就是野菜,茅谷斯所吃的野菜就是干筍子、干椿尖、干蕨臺、干蔥、樹皮、樹葉、魚腥草等,其中除樹皮、樹葉外,這些野菜至今都是土家族最好的野菜食品。由此可知,茅谷斯的飲食對人類的飲食文化的創(chuàng)造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其次,飲食方式。在表演茅谷斯祭八部大王的時候,要用生狗頭、生豬頭、生牛頭、生內臟等進行祭奠,因為八部大王喜歡吃生的。茅谷斯敬奉八部大王,說明茅谷斯時代和八部大王是同時代的,是處于人類的幼年時期。湘西龍山馬蹄寨在演出茅谷斯時敬八部大王更具體形象,他們第一天是排甲,第二天是殺豬祭八部大王,殺豬時屠夫要選老手,刀要快,因為要見血,血流得越多越好,殺豬后,不修毛就破邊。肚雜要血淋淋地取出來祭八部大王。全豬不修毛,也要拿來敬八部大王,還要往八部大王神像的嘴上抹生豬血,這生動地說明了茅谷斯完整地保留了人類原始時期的吃生習俗。說明當時人類還沒有發(fā)明火,使用火?;鸬陌l(fā)明也是人類走向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因為人類使用了火就能吃熟食,熟食能更好地促進大腦的發(fā)育。